有源软件类医疗器械中原使用安卓版App完成注册,后增加IOS版App时是否需要检验,是否需要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有源医疗器械中包含用户使用的App软件,若安卓版App完成注册,增加IOS版App时是否需要检验,是否需要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答:安卓与IOS属于互不兼容的操作系统平台,跨平台增加IOS版App需配合主机进行检验,并参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提交IOS版App的软件研究资料。

若软件功能不发生变化,仅运行环境发生变化,可不提交临床评价资料;除此情形外,需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要求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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