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湖北一医疗器械企业未按规定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2022年4月26日,黄冈市红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武汉市康本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口罩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用口罩21810个、罚款3033.684万元的行政处罚。

笔者登录武汉市康本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官网,目前公司官网已无口罩产品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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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康本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官网截图)

2021年10月27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将当事人涉嫌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交由红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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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截图)

经查,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当事人向武汉、红安等地相关公司、药房销售标称长沙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口罩17002000个,销售金额3569040元。当事人在销售上述医用口罩时均未提供合格证明文件,也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经核实,长沙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未向当事人销售过上述医用口罩,也未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黄冈市红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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